导语:谁能够将咸菜与黄豆同吃而吃出胡桃味(坊间更多流传的是吃出的是肉味)来?从古至今恐怕也许只有金圣叹一人了。这种特殊的味觉,非常人所具有,只有对食物有着特异感触的人才具备,其实,这并非是金圣叹的味蕾与常人有异,而是他的文化取向和他的文化性格决定了他的品味和品位与众不同。
人们往往把金圣叹临刑前示儿的那段趣闻轶事作为金圣叹性格怪异的佐证,以为笑料,广为流传。《清稗类钞·讥讽》:“金人瑞以哭庙案被诛。当弃市日,作家书,付狱卒寄妻子。狱卒疑有谤语,呈之官。官开缄视之,则见其上书曰:‘字付大儿看:盐菜与黄豆同吃,大有胡桃滋味。此法一传,吾无遗恨矣。’”面对严刑拷打、判处死刑、全家入狱、家产抄没,金圣叹竟能如此潇洒幽默、旷达诙谐?真的到了真刀子割头不觉死的地步?
真的有了“大团圆”的阿Q式的精神逃路?我以为,若是金圣叹有此举,亦不仅仅是在死亡面前的旷达,而是用一种隐喻来告诉自己的亲人:当你把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掺和在一起,而去用心地体悟它的另一面,你就有可能得出另一种人生体验。在把生与死这一组矛盾放置在人生的天平上进行度量时,有时你会得出那种超越死亡的人生经验来。这可能就是金圣叹在怪异性格表象之下深藏着的人生大智的“慧根”。正如他的《绝命词》《与儿子雍》《临别又口号遍谢弥天大人谬知我者》三首诗作所示,在旷达超脱的言行中,他把人生的大悲剧当作喜剧看待,唯有此,他的味蕾才会有那种特有的体验:家常的食物才有了升华的可能性。
如今的三山街已然是高楼矗立,人们走过此地,有谁能够透过历史的浮云看到当年那惨烈壮观的杀戮场面呢?在蓝天碧云映照下的长街上,人头攒动,那一个个如“倒提的鸭子”的看客们终于等来了死囚炮决声中身首异处的风景,殷红的鲜血也终于填平了奴性欲望的沟壑。我不知道金圣叹在身首异处的最后一刹那,可曾看到那可以延续千百年的可怖的国民魂灵?但是,人们却记住了他那一则让人费解的千古之谜:怎么咸菜黄豆中就能吃出胡桃味来呢?
上个世纪六十年代是一个少肉的时代,咸菜煮黄豆则是南京许多人家餐桌上的一道风景线,少年时代的我绝不可能品尝出胡桃滋味来。江浙人钟爱小胡桃那满口余香回味无穷的滋味,但是能在咸菜煮黄豆中品出胡桃味者,金圣叹则是天下第一人!他品出的是人生的至味也。我想,如今是个多肉的时代,一切物欲的满足消弭了人们敏锐的味觉。
结语:在进入后现代的中国大都市里的人,其味蕾尝遍了世间的美味佳肴,但是,他们却少了对食物的特殊的灵敏度,我常常在想,倘若让人们去尝一尝饥饿的感觉,他们的味蕾就会格外的敏感;让人们遭受灾难的痛苦,有了痛感的人才会有文化的觉醒。没有苦的滋味,何以会体味到甜的味道,只有逆反才能辨析出真理。这就是金圣叹从咸菜黄豆中吃出胡桃味的逻辑。我很想自己动手做一道咸菜煮黄豆,看看自己能否品尝出那种特有的“胡桃”滋味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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